我國在7月17日向世界貿易組織(WTO)提出,在2017年年底前,逐步禁止進口包括廢塑料在內的4大類共24個品類的固體廢物。
眾所周知,禁止相關種類廢塑料進口的目的在于阻斷初級加工污染向國內轉移,禁止進口的四大類品種包括生活源廢塑料、釩渣、未分類廢紙和廢紡織品。從短期來看,政策實施的時間窗口是今年年底,正常的原料進口不會立即受到影響;從中長期來看,假設進口廢塑料全部由新料代替,PP、PE和PET的新增市場需求分別為4%、10%和6%左右,相對而言,PE的市場需求波動率較大。
但實際情況是,受政策執行力度的影響,同時也受國內再生資源行業加快發展、填補進口缺口的影響,進口再生塑料顆粒并未在禁止之列。
總之,再生料有其獨特的定位和市場空間,新料對再生料市場的滲透并不存在簡單的替代關系,因此,該禁止廢塑料進口政策對市場總體影響不大。
廢塑料在國內的應用由來已久,其回收和分類處置早已形成了一個完整的產業鏈,但整體發展水平與世界先進國家相比仍有差距。一方面,由于再生塑料來源廣泛,質量參差不齊,批次間性能差別也較大,從而導致再生塑料質量穩定性比較差;
另一方面,從目前再生塑料產業整體情況來看,國內廢舊塑料回收企業仍以中小企業為主,行業集中度比較分散。
雖然再生塑料產業在發展過程中存在各種問題,但作為未來的發展趨勢,再生塑料產業的前途依舊光明。
因此,國內再生塑料產業要牢牢把握發展的歷史機遇,做精、做大產業規模,從而推動行業產業化步伐和跨越式發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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